各县(区)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阶段工作已临近结束,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妥善解决部分城乡居民前期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参保缴费等问题,根据我市征缴工作实际需要,经漯河市税务局、漯河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各级税务部门、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高质量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漯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