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税收法制领域风险防范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召开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凌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市税务系统2025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集体学习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各单位围绕投诉举报事项、信息公开事项和破产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发言,介绍了本单位的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交流了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
赵凌云强调,2025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案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频发,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暴露出个别单位的行政执法活动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们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一是要以端正的态度看待举报投诉和复议案件。“举报投诉”和“申请复议”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行政机关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作为行政机关要有“权利保护”意识,尊重相对人的权利,勇于接受监督。同时我们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敢于开展自我剖析和自我批评,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二是要以法治的方式处理举报投诉和复议案件。以法治的视角审视行政行为,只要我们的行为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要求,就无需担心复议和诉讼;发现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要求,及时纠正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对于职业举报人滥用权利,无理取闹,浪费行政资源的行为,我们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应对。三是要以创新的精神做好破产企业债权申报工作。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加大了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力度,税务机关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要明晰破产企业经营期间与清算期间的税款计算,明确《民法》《破产法》和《征管法》等相关法律协调适用。同时要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形成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置的漯河经验。
各县(区)局分管法制的局领导、法制股长和业务骨干,市局派出机构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和业务骨干,市局法制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