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服务承诺

2019/12/08 1.4w 阅读 450 点赞

一、税法宣传承诺

通过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及办税服务场所等,及时发布各项税收政策。在办税服务场所,免费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二、咨询服务承诺

(一)纳税人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机关网站以及到税务机关咨询涉税问题。受理纳税人来电、来访等纳税咨询,按照首问责任制度要求,履行首问责任,为纳税人提供全程服务或有效的指引。

(二)对于纳税人咨询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应当即时受理。对于不能即时答复的问题,属于本级机关能够解释和明确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纳税人;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解决的,报送上级税务机关研究解决并在接收上级税务机关答复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纳税人;需要协调税务机关以外部门解决的,在接收有关部门答复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纳税人。 

三、办税服务承诺

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首问责任制;提供导税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涉税中介服务,税务机关不指定税务代理,更不强制税务代理。

(一)实行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业务时,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责任制度要求,履行首问责任,为纳税人提供全程服务或有效的指引。

(二)实行限时办结。对于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为纳税人办理。对于即时办理事项,只要提供资料齐全,则当场办结;对于不能当场办结,需要内部流转审批的事项,应当向纳税人告知办结时限,并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办理结果。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于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向纳税人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必要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提交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和依据。

(四)实行最多跑一次。对于《最多跑一次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纳税人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业务规范》的办理程序及时限予以办理。

四、办税公开承诺

公开内容包括:税收政策、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举报投诉渠道。

五、信息保密承诺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严格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受理投诉承诺

对于纳税人投诉的服务事项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对于纳税人提出的涉税诉求应当及时响应、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我们将按照上述承诺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请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投诉电话:1236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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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