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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3 城事通编辑部 9.1k 阅读 321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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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

来源:大气环境处 时间:2026-11-04

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1月上半月,冷暖空气交替频繁,冷空气间歇期,全省空气质量形势较差。预计11月4日至6日、8日至12日前后,我省地面均压场偏多,整体湿度升高、早晨有雾,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期间受风场辐合、区域传输影响,我省中东部和北部部分城市先后将出现两轮大范围中度污染过程。

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为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建议开封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6个省辖市于11月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14个省辖市(区)于11月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采取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间由各省辖市(区)根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自行确定。相关城市预警期间,要组织力量,强化执法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明确的减排措施,精准施策、科学管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绩效A级和引领性企业应充分保证正常生产,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对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转、重点军工、外贸出口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施工的原材料供应企业给予支持,准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停产。

  联 系 人:熊 飚         李 方

  联系电话:0371-66309080

  邮 箱:hnsyjgk2026@163.com

  2026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