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4105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唐彦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对“加快推动能源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部分建议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要求,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全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政策体系
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运输装备新能源、清洁能源
替代,构建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基础设施供给体系等措施,稳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2023年,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等;拟定行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年度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和节能增效。近期提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同步推进”的基本思路,提升公路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推进运输装备新能源替代、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二)新能源车船推广取得显著进展
十四五期间,在公共交通领域,全省新能源公交车超过3万辆,占比达87.7%,新增公交车新能源占比达100%;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占比达到51.8%。在重型载货车辆绿色替代方面,新能源及清洁能源重型营运货车保有量超过6万辆,绿色替代率达31.25%。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237艘。新能源装备配套补能设施覆盖率稳步提升。全省已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100%覆盖,新增建成充电桩3683个,充电设施网络扩展至普通干线公路及农村地区;港口岸电设施规模进一步扩大,周口港建成港口岸电设施105套,全省改造船舶受电设施315艘。探索近零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路径,建成绿色低碳服务区14对,沿大别山高速鸡公山至商城(豫皖省界)段将军县零碳服务区项目、河南高速公路服务区群零碳试点项目、信阳港淮滨中心港零碳码头试点项目等入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项目,初步形成了覆盖公路、水路的零碳交通设施样板体系,为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实现能源自洽与零碳运营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引导营运车船绿色发展。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和老旧营运船舶;推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聚焦区间短途运输,支持企业打造新能源船队,推动内河船舶绿色发展。
二是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连霍高速、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大广高速、二广高速、沪陕高速、安罗高速等为重点,推动绿色低碳货运走廊建设。鼓励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牵头,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在沿线部署光伏、风电、储能、充换电站等新能源设施设备,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场景。积极推广纯电动重型货车、氢燃料电池车辆等在走廊的常态化运营。实施新能源“百千万”工程,全面推动服务区节能改造与能源智慧管理,系统性利用服务区、边坡等路域资源,规模化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提升绿电产能。
三是建设清洁能源驱动、能效优化与智慧运营相结合的现代化港口。推动光伏、储能等分布式清洁能源在港区的开发和集成应用,在周口港、信阳港、漯河港等重点港口,建设新能源船舶充换电设施,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升级改造。
四是大力推广清洁运输。提升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物流园区、施工工地、矿山、港口码头、铁路货场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逐步提升内河港口清洁运输比例。支持郑州市、航空港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划定绿色物流区,区域内货运基本使用零排放车辆。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