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坚持“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主线,聚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运输路线和装卸场站等重点环节,统筹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0月21日,全市累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278台,发现存在问题车辆14台,均已分类处置到位。
一是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危货运输行业监管实际,印发《周口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对象、重点违法行为、部门分工和实施步骤,围绕源头管控、路面稽查、多部门联合执法、信息报送等细化任务清单,为专项整治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压实各级责任。10月18日召开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坚持源头管控与路面稽查并举,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领导带队督导,推动工作落地。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抽查等方式,深入重点路段、运输企业,实地查看整治推进情况,对执法开展、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及时纠正工作短板,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问题。全市交通部门依托“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平台、电子运单管理系统,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错峰突击等方式,重点核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证件、电子运单、适装介质、标志标识、车载应急器材、卫星定位装置,严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规停靠、非法承运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车辆逐台分类处置:8台因未配备押运员、违规停车等问题移交辖区公安部门处理;3台存在违规运输行为,已依法立案处罚;3台存在标识不清、灭火器压力不足等轻微隐患,已现场督促整改更换到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检查闭环见效。
五是深化联合执法,规范数据报送。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建立公安、商务、应急等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合惩戒”常态化机制,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线索移交处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报送整治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