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水运函〔2026〕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为基层减负增能的九条措施》(豫办〔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内河航运集中开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2〕99号)11个文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发〔2024〕8号),河南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已撤销,其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内河航运“11246”工程实施方案》文件一并废止。
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依据。
附件: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废止内河航运方面政策文件清单.xlsx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