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什么时候进行停机升级,会影响哪些业务的办理?
答:2019年10月24日18: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纳税人开业登记、基础信息变更、跨区迁移、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核定、领用、红冲、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代开)、上传、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清卡、解锁、注销,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车购税网上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等业务事项。
10月24日20:00起,河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有奖发票系统等将暂停服务。
为保证纳税人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申请的业务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前办结,10月23日20:00起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将暂停上述事项申请。
问题2.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可以开具发票吗?自行开具的发票可以进行发票信息上传吗?
答:为保障顺利开票,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20:00前联网开启税控开票系统,同时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停机期间可以开具和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但不可以上传发票,系统恢复正常后可以上传发票。
问题3.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发票吗?
答:不可以,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8:00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并确保发票已经写入税控设备。
问题4.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之前,已抄报未及时清卡的,会影响发票开具吗?
答:影响开票。建议在系统停机之前及时清卡。
问题5.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纳税人可以在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操作办理发票勾选相关业务吗?
答:不可以。系统升级完成后,原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停用,发票勾选业务请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问题6.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发票吗?
答:可以查询部分发票,由于我省发票管理系统停机,不可查验我省开具的发票。
问题7.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通用定额发票可以正常领取吗?
答:可以。
问题8.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及打印之前的申报记录和完税证明吗?
答:可以。
问题9.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期间,纳税人可以不在电子税务局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可以在网上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但是可以到车购税办税服务厅现场缴纳车辆购置税。
问题10.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社保费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正常申报吗?
答:可以。